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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高倩 实习生 王玉莹 “私家秘制小龙虾、自制花样糕点……今天还有少量现货,想要的快来买哦,数量不多,美味不等人。”相信类似的广告大家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看到过不少。微信朋友圈内的美食食品安全有保障吗?如果出现问题该怎么办?3月11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私房美食”逐渐升温
最近,网友“无可替代”向记者反映,他的微信朋友圈经常被各类“私房美食”刷屏,那些诱人的“私房美食”成为继书籍、化妆品和箱包后,出现在微信朋友圈的又一宠儿。
网友“无可替代”告诉记者,选择在微信朋友圈购买熟人自制的美食,不光能照顾朋友的生意,沟通彼此的感情,也满足了吃货的需求。眼下,这种基于关系网形成的“熟人经济”在朋友圈里越来越火,许多在微信朋友圈内热卖的食品是靠“口口相传”的方式不断扩大宣传的。
“微信朋友圈内传播的美食广告也有一些是代别人转发的‘二手信息’,当有朋友需要扩大宣传时,就会把食品的图片和文字发过来,圈内愿意帮忙的朋友会将这些信息再发到各自的朋友圈内。正因为大家是朋友,所以才没有人去怀疑食品的卫生与安全。我之前就见过有同事代朋友宣传过‘私房糕点’,我自己也曾转发过这类信息。”网友“kuku马路”坦言。
记者了解到,有时候,食品制作者或食品提供者并不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美食信息的人,正如网友“kuku马路”,相当一些转发信息的网友并不了解制作这些美味所用的食材来源,也不能保证食品的绝对安全,他们转发信息只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或是碍于面子不得已而为之。
相关法规有待完善
采访中,有网友提出,国外一些地方出台了《家庭自制食品法案》,要求食品私营者必须经营备案,接受各类监管,在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后,才允许此类自制的“无潜在风险的食品”进入市场。而我们在微信朋友圈中见到的美食是否安全?这种销售方式是否被允许?有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呢?
3月14日,记者联系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监管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工作,而微信朋友圈内的食品销售及生产者可能并没有获得这些证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审查其许可证。可由于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详尽法律法规,实际生活中依然存在一些缺乏资质的网络食品经营者。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微信朋友圈内无证自售食品的行为将会被叫停,今后在朋友圈内售卖食品也就不能像以前那么任性了。
购买“私房美食”需谨慎
也许有人会问,如今微信朋友圈内的美味佳肴多在好友间进行交易,很多食品生产经营者没有进行微信实名认证,甚至没有拿到相关的许可证,一旦购买了有问题的食品,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该怎么办?
3月14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大沧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自阳。王律师表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千万不能因为都是朋友,碍于面子不去揭发举报,让更多的消费者受到侵害。此外,王律师提醒大家,尽量不要在网络上购买食品,如果一定要购买,要先了解清楚信息发布者以及相关食品的情况,比如,自己对食品生产者是否熟悉,是否需要核实食品生产者的姓名和身份等信息,是否清楚所购买的食品原料的来源、制作过程以及食品储存和运送的情况等。不仅如此,消费者在收到订单食品后,应及时查验食品的质量,看是否受到污染或变质,还要在形成买卖关系后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信息等,并留下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私房美食”虽然诱人,但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觑,希望各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选购美食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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